本報訊記者30日從有關方面瞭解到,常州市財政局副局長孟建國涉嫌嚴重違紀,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。另外,常州市中心血站原站長曹偉春、溧陽市國土局原副局長錢和金分別因受賄獲刑。
  經查,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,曹偉春在擔任常州市中心血站站長期間,多次收受請托人員賄送財物。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曹偉春有期徒刑6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,目前曹偉春已被開除黨籍。2003年至2013年間,錢和金在擔任溧陽市國土局副局長期間,多次收受他人賄送財物。常州市戚墅堰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錢和金有期徒刑9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5萬元。(陳月飛)  (原標題:常州三官員因違法違紀落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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